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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增长迅速
发布时间:2021-07-15 10:32:04      来源:    

  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在规范与创新中稳健发展,各类产品发行数量和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渠道。

  从今年上半年看,金融机构基础资产投放回暖,融资、出表和调结构需求有所上升,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规模增长明显,市场供给出现较大的补偿性增加。中金公司数据显示,上半年,银行间市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信贷ABS)发行规模为42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45%;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所ABS)发行规模超过6800亿元,同比增长约20%;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规模约2500亿元,同比增长约50%。中金公司研究部认为,按照ABS往年的发行节奏,下半年一般是发行高峰期,预计ABS发行规模仍会有所增长。

  从产品结构看,作为美国主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RMBS),在我国银行间信贷ABS中同样是主力品种,约占发行规模的60%,且相比去年全年的51%略有提升。在交易所市场中,地产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仍然较大,受到消费贷款市场监管趋严影响,个人消费贷款类产品降幅明显,较去年全年占比下降10%左右。

  在市场规模持续攀升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各种创新的“首单”产品在近年来不断亮相,成为市场发展的亮点。今年2月,国内首单版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3月,“21国网租赁ABN001”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成为全国首单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此外,一些各具特色的细分领域创新产品纷纷亮相,丰富了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种类和结构。

  业内人士预计,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有望继续增长,支撑市场的有利因素包括,商业银行盘活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上升加快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发行、不良资产和其他特殊机遇资产规模持续上升推动特殊机遇资产证券化产品增多、鼓励消费政策不断推出促进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扩大发行等。

  政策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从过去几十年看,资产证券化在西方主要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并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从我国实践看,资产证券化发展时间较短且经验不足,如何在高速发展中规范引导,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005年,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使得这一具有创新色彩的金融工具尚未推开即陷入停滞状态。直到2012年,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启动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此后,各项引导政策陆续出台,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进入常态化。

  最近两年来,相关监管部门连续公布多项重要举措,鼓励资产证券化创新发展,同时也对市场进一步规范引导。

  2020年6月,交易商协会在已有成熟的ABN制度框架基础上创新推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弥补了国内空白。推出ABCP是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的有益探索,也能够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能,畅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不再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备案登记,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在业内看来,这一重要举措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盘活信贷存量,提高产品发行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和规范健康发展。

  从今年上半年看,多项政策举措进一步促进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创新发展。年初,交易商协会发文,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尽职调查行为,切实加强市场自律管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等。6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发展空间仍待拓展

  尽管在政策引导下,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近年快速攀升,但总体而言,市场规模依然偏小。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市场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为4.79万亿元,在我国超过120万亿元的债券市场中,规模占比不足4%。这一占比,与西方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有数据显示,美国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其债券市场的比重最高时曾达近40%,尽管次贷危机后一度萎缩,但截至2019年底,占债券市场的比重仍为27.7%。

  “从社会融资规模的角度看,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深度也亟待提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明表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社融规模存量约为284.83万亿元,而信贷ABS与企业ABS发行余额合计3.88万亿元,占社融的比重很小。这表明信贷资产的表外流转尚不普遍,资产证券化仍无法有效发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等功能。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各方也在期待,进一步破除制约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释放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活力。

  中债研发中心在此前的研究中提出,为适应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创新,应尽快完善制度安排,坚持规范发展,加强风险防控,促进与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精准对接,推动市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张明建议,首先要建立统一的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和政策。在新修订的证券法中,资产支持证券被纳入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但目前尚未在立法上形成统一的针对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及会计条例,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标准及监管的统一。此外,应尽快破除制约RMBS发展的房地产质押权集体转让问题,尽快解决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能面临的重复征税等问题。